一、為規范中國林業產權交易所(簡稱:中國林交所)活立木交易服務的收費行為,根據《中國林業產權交易所活立木交易規則(試行)》的相關規定,結合實際情況,制訂本辦法。
二、本辦法所稱活立木交易服務,是指按照中國林交所活立木交易的相關規定,由中國林交所提供的咨詢服務、信息披露服務、交易撮合等相關服務。
三、本辦法所稱活立木交易服務費,是指按照《中國林業產權交易所活立木交易規則(試行)》的規定,中國林交所提供本辦法第二條所述相關服務時,向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交易主體收取的服務費用。
四、中國林交所活立木交易服務收費標準為:以交易成交價格為基數,單筆單向收費比率為0.5%,且單筆單向交易服務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計算。
五、服務費一般以人民幣結算,統一項目轉讓方和受讓方應根據相關規定分別支付服務費。
六、本辦法由中國林交所負責解釋。
七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